國庫署澄清稅改團體誤解「5年超徵5,109億元,全都還國債」
今(5月7)日媒體報導「稅改團體指出5年超徵5,109億元,全都拿去還國債」乙事,應屬誤解,國庫署說明如下:
一、102年度至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差短數較預算合計減少新臺幣(下同)5,109億元(489億元+820億元+1,479億元+1,093億元+1,228億元=5,109億元,106年度為院編決算數,詳附圖),因而減少債務舉借,降低每人可能負擔債務約2.2萬元,如5月3日及4日相關媒體報導均稱「減少舉債」,非如稅改團體所稱全都拿去償還國債。
二、至103年度至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因稅課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及歲出節餘,致歲入歲出差短縮減,依預決算作業流程減少債務舉借數,並不生牴觸預算法問題。
新聞稿聯絡人:黃科長筱薇
聯絡電話:(02)23228000轉8063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發布日期:2018-05-07
更新日期: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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