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公股事業機構協助土耳其災民捐款3,000萬元
土耳其南部112年2月6日發生強震,災情持續擴大,傷亡人數不斷攀升,財政部及所屬各公股事業機構同表哀悼與關切,基於人道關懷及踐行企業社會責任,財政部所屬公股事業機構聯合籌措新臺幣(下同)3,000萬元,全數捐入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供土耳其震災運用,提供災民生活必需用品及物資等援助,期協助土耳其災區儘速重建家園。
●財政部召開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
財政部於112年2月16日召開「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由莊部長翠雲頒獎予111年度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考核績優地方政府,並敦請各地方政府嚴守財政紀律,持續落實各項開源與節流措施,檢討調整財產稅稅基及稅率,確保地方財政穩健及永續發展;同時期許地方財政同仁應運用創新思維,增裕財政資源,逐步改善地方財政體質。
會中除安排考核績優之新北市政府及新竹縣政府就財務管理及債務管理成效進行經驗分享,另邀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國庫署共同就「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及永續發展政府債券介紹」進行專題報告,介紹地方政府發行公債之法規及實務,並分享永續發展政府債券發行事宜,以協助地方政府推動發行。
●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相關說明
行政院112年2月23日通過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其中普發現金部分編列1,417億元,期減輕人民負擔,讓民眾共享經濟成果。本次普發現金規劃每人領取6,000元,發放資格包括我國國民(含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新生兒)、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大陸地區人民與港澳居民及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持永久居留證者之外國人等,發放方式採「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5種方式,方便民眾領取。至具體發放現金時程,將俟特別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後,由行政院指定發放日。
●總統公布「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條文
「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條文於112年2月8日經總統公布,本次修正係配合「菸害防制法」第4條,有關其他菸品以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菸品健康福利捐,採從高課徵之規定,將課徵菸稅之計算方式予以一致性規範,於修正條文中定明紙菸、菸絲、雪茄以外之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1,590元,從高課徵,以維護租稅公平及國民健康。
●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1年度適用之費用率得予調增
109年度起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下稱其他所得者)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疫情影響致收入減少、費用增加,使費用占收入之比重增加,財政部於訂定109年度及110年度相關費用標準時,增訂適用之費用率得予調增之租稅協助措施。
考量111年度疫情持續嚴峻且本土確診病例大幅增加,賡續適度調增111年度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費用率如下:
一、醫事人員:各項收入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費用標準之118.75%計算;又藥師之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含藥費收入)適用之費用率,由94%提高為97%。上開「醫事人員」適用之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無須個別舉證其受疫情影響情形,亦無適用條件限制。
二、非醫事人員:111年度收入較110年度、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費用標準之112.5%計算。
●行政院核定繼續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為期半年
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尚未平息,為持續充足防疫期間藥用酒精原料之物資供應,確保醫療機構及民眾供需無虞,並協助廠商降低進口成本,經行政院核定,自112年2月27日起至同年8月26日止,繼續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由20%降至10%,降幅50%,並視國內防疫情形及供需狀況滾動檢討。
●行政院核定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應徵之營業稅100%及繼續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水泥貨物稅應徵稅額,及牛肉、奶粉、奶油與小麥等貨品關稅稅率
因應俄烏戰爭情勢,為確保國內物資充裕,穩定物價,經行政院核定,自112年4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繼續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卜特蘭一型水泥3項貨物稅應徵稅額,汽油由每公升徵收6.83元調降至4.83元,降幅29.3%,柴油由每公升徵收3.99元調降至2.49元,降幅37.6%,卜特蘭一型水泥由每公噸320元調降至160元,降幅50%;並繼續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牛肉由每公斤10元調降為5元、烘焙用奶粉由10%調降至5%、奶油由5%調降至2.5%、無水奶油由8%調降至4%,降幅均為50%,另小麥由6.5%調降至免稅,降幅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