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查緝私劣菸品成果
財政部會同中央及地方查緝機關積極查緝私劣菸品,112年度計查獲違法菸品1,747萬9,589包,市價新臺幣(下同)8.59億元,較111年度查獲量增加183萬5,667包,成長11.73%,成效良好。
鑑於近年查獲地下菸廠違法產製菸品案件有增加趨勢,為防堵地下菸廠,精進私菸查緝效能,財政部已訂定「113年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除請相關機關平時不定期加強稽查外,並規劃適時發動5次全國同步查緝專案,以遏止不法;另亦持續檢討「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請海關持續運用風險管理機制並善用X光檢查儀,加強查緝進口貨物虛報貨名或夾藏菸葉(絲)及製菸設備案件,及請各地方政府將轄內易成為製菸地點之廢棄或偏遠地區工廠列為查察重點等,未來將持續統合強化查緝能量,配合實際需要精進查緝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訂定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財政部113年2月16日訂定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個人112年度出售適用舊制課稅之房屋,應依其提示證明文件核實計算所得;其未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未提供交易時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交易時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者,稽徵機關應按下列標準計算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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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金額門檻」
應以查得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17%計算出售房屋所得額。112年度各地區國稅局參考轄區不動產交易情形,訂定適用本項規定成交金額門檻如下,與111年度相較,各地區門檻調降1,000萬元至2,000萬元,適用範圍擴大,設算所得額更貼近實際所得:
(一)臺北市:6,000萬元。
(二)新北市:4,000萬元。
(三)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3,000萬元。
(四)其他地區: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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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前述規定情形
按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例計算其房屋交易所得額。該比例由各地區國稅局實地調查並按區域適度分級訂定,112年度考量部分地區交易熱絡帶動當地整體房價上揚或為期與經濟發展程度相當鄰近地區衡平,分別調增該等地區所得額標準1%至5%,以反映地區差異及市場行情。
●海關全力防堵非洲豬瘟,籲請國人切勿攜帶或網購未經檢疫豬肉及豬肉製品入境
為守護臺灣家畜及維護國人食品衛生安全,海關提醒國人出國旅遊,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豬肉產品入境,或自國外網購並違規寄送輸入豬肉製品,以免受罰。
旅客如有應申報事項,務必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如對所攜帶行李物品應否申報存有疑義時,可至海關出境服務檯或入境紅線檯洽詢;另籲請民眾訂購海外商品前,可先行參閱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公告之「海運快遞跨境網購須知」確認貨物是否適合以海運快遞方式運送,或有無需要輸入許可文件及是否違反相關簽審與檢疫規定。
●關港貿單一窗口服務全年無休,建構便捷安全通關服務環境
為建構便捷及安全通關服務環境,關港貿單一窗口整合海關、簽審及航港機關進出口業務流程,全年無休提供各式通關申辦、電子稅費繳納及貨物通關流程查詢等優質服務,同時財政部關務署資訊機房採行3班人力24小時輪值監控通關系統運作,以確保通關資訊服務全年不中斷。倘若任何資訊服務出現異常,機房輪值人員將於第一時間收到警示,並以最快速度通報及處理,維持通關順暢。
●國產署辦理國有房地包租績效良好,將賡續積極推動,增加住宅多元供給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自112年3月起公告首批國有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租賃住宅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截至112年底,公告87戶,標脫65戶國有房地,標脫率7成5,標脫金額561萬8,537元,執行績效良好。
113年1月30日公告113年度第一批國有房地標租,分別為桃園市10戶、臺中市10戶、嘉義市5戶及屏東縣5戶共4標,均坐落於交通生活機能便利區域,訂於113年3月19日開標。
國產署將持續篩選適當標的辦理國有房地包租,期能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滿足民眾租屋居住需求,並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合作,共同推動公共政策及落實國有資產永續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