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間借款所收取利息應自行申報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
個人以不動產向他人抵押借款,債權人依借貸契約約定所收取之利息,屬債權人之利息所得,應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此外,因債務人為自然人,於給付所得時無扣繳所得稅之義務,故該利息所得非屬稽徵機關... 2026-03-10遺產稅繳納方式多樣又便利,請多加利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提供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繳稅的便捷性,國稅局提供多種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於稅單規定期限內,依自身需求選擇最便捷的方式繳清稅款,以儘早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完成遺產繼承。 南區國稅... 2026-03-10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列報未分配盈餘減項優惠,3年內變更使用目的未符合規定者,應補稅並加計利息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列報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於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或申請更正重行計算該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次日起3年內,將其以當年度盈餘興建或購置之建築物、軟... 2026-03-10新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上任,持續守護納稅者權益
基隆關表示,上屆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任期於114年12月31日屆滿,新任納保官已於115年1月1日上任,納稅者尋求權利保護管道不中斷,納保官持續守護納稅者權益。 基隆關說明,依據納稅者權利保... 2026-03-10小規模營業人受豪雨影響可申請災害稅捐減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小規模營業人如因豪雨或其他天然災害致營業中斷,得依規定申請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符合資格之營業人,經核准後,得扣除未營業天數,並以實際營業日數核定營業額計算營業稅。 該局提醒,受災營... 2026-03-10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21.3萬元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新臺幣21.3萬元,於今(115)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第4條及納保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每一申報... 202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