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4年度擬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規命令清單(註1)
製作日期:114.12.18
| 項次 |
法規命令名稱 |
類型 |
擬訂定、修正或廢止之主要內容 |
預定辦理期程 |
是否預期對國際貿易或投資造成重大影響(註2) |
機關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 1 | 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 | 修正 | 增訂國家有償取得不辦理贈與之國有不動產,以國家已發給價金、因抵(欠)繳稅款等情形取得,或申請贈與時國家仍負有發給價金或返還不動產等給付義務者為限。 |
114.6預告 115.6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國有財產署鄭小姐 電話: (02)2771-8121#124 電子郵件: ta0455@fnp.gov.tw |
| 2 |
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 | 修正 | 配合111年12月21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及其施行細則112年12月28日發布施行,並應實務作業需要,通盤檢視並修正可行性評估報告應記載事項、增訂招商文件內容及主辦機關審核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期間之特殊情形。 | 114.9預告 114.12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推動促參司廖小姐 電話: (02)2322-8000#8457 電子郵件: yhlaio@mail.mof.gov.tw |
| 3 |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
修正 |
一、國有房地標租租期最長為5年,惟該標的倘需裝修,租期屆滿需重新辦理標租,將影響投標意願,爰增訂得換約續租等規定。及房地包租得換約續租次數為一致之處理。 二、配合內政部自114年6月25日起停止適用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爰於相關條文刪除有關位於該保護計畫劃設之自然保護不予出租規定。 |
114.9預告 115.1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國有財產署黃小姐 電話: (02)2771-8121#1243 電子郵件: land@fnp.gov.tw |
| 4 |
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 修正 | 為利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符合國際規範,預先審核結果如係依申請人提供錯誤或不實資料作成,海關應不受拘束,爰修正相關規定,以利遵循。 | 114.11預告 115.2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陳小姐 電話: (02)2550-5500#2727 電子郵件: 008225@customs.gov.tw |
| 5 |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
修正 |
配合貨品主管機關修正相關輸入規定,爰修正相關條文,以利遵循。 | 114.12預告 115.2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郭小姐 電話: (02)2550-5500#2558 電子郵件: 008635@customs.gov.tw |
| 6 | 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 | 修正 | 為配合簡易申報進口快遞貨物全面實施預先委任,使線上辦理報關委任之方式明確化,並確立報關業於實施後衍生之誠實申報義務。 | 114.12預告 115.2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郭先生 電話: (02)2550-5500#2557 電子郵件: 008547@customs.gov.tw |
| 7 |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 修正 | 推動空運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全面實施預先委任,及增列不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之情形。 | 114.12預告 115.2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郭先生 電話: (02)2550-5500#2557 電子郵件: 008547@customs.gov.tw |
| 8 |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 修正 |
推動海運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全面實施預先委任,及增列不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之情形。 | 114.12預告 115.2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郭先生 電話: (02)2550-5500#2557 電子郵件: 008547@customs.gov.tw |
| 9 |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 修正 | 為期與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管理一致,爰修正相關條文,以利遵循。 | 114.12預告 115.2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許小姐 電話: (02)2550-5500#2753 電子郵件: 010205@customs.gov.tw |
| 10 | 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 | 修正 | 配合業者營運需求,修正提高出口人得免檢附出口報單及海關免派員船邊查核逕行裝船之船舶專用物料離岸價格規定,並配合組織改造修正相關機關名稱。 | 114.12預告 115.3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陳小姐 電話: (02)2550-5500#2547 電子郵件: 009925@customs.gov.tw |
備註:
1.本清單所列法規命令係依法規主管機關可合理預期之範圍臚列,各該法規命令實際訂修情形可能有所變動。
2.已知法規內容「是否預期對國際貿易或投資造成重大影響」者,始須填列該欄位。
- 財政部113年度擬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規命令清單
- 第1季(113年第1季.pdf)
- 第2季(113年第2季.pdf)
- 第3季(113年第3季.pdf)
- 第4季(113年第4季.pdf)
- 財政部114年度擬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規命令清單
- 第1季(114年第1季.pdf)
- 第2季(114年第2季.pdf)
- 第3季(114年第3季.pdf)
- 第4季(114年第4季.pdf)
財政部114年度已完成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規命令清單
製作日期:114.12.18
| 項次 |
法規命令名稱 |
類型 |
訂定、修正或廢止之主要內容 |
辦理期程 |
是否預期對國際貿易或投資造成重大影響(註2) |
機關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 1 |
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 22 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 期間自 114 年 10月 1 日至 115 年 3月 31 日 |
訂定 | 1. 牛肉 16 項貨品關稅稅率每公斤新臺幣(下同) 5 元 。 2. 烘焙用奶粉 2 項貨品關稅稅率5%,奶油關稅稅率 2.5%,無水奶油關稅稅率 4% 。 3. 小麥 2 項貨品關稅稅率免稅。 |
114.10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王小姐 電話: (02)2550-5500#1024 電子郵件: 009228@customs.gov.tw |
| 2 |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韌性發放現金辦法 | 訂定 | 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 3條第 11 款及第 4 條規定,訂定發放現金之資格、方式、期間、應檢附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 | 114.10發布 (財政部114年10月27日台財庫字第11403762130號令) |
□是 ■否 | 聯絡人: 國庫署陳小姐 電話: (02)2322-8000#7579 電子郵件: yjchen@mail.nta.gov.tw |
| 3 |
農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辦法、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資金融通辦法、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處理辦法、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對個人贊助會員及團體贊助會員授信及限額標準、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 廢止 | 配合政府組織改制及業務調整,農業金融機構相關業務已移由農業部主管,該部業就相同事項定有新法規,系爭法規無繼續施行之必要,爰予廢止。 | 114.8預告 114.11發布 (財政部114年11月10日台財法字第11413942030號令) |
□是 ■否 | 聯絡人: 法制處徐小姐 電話: (02)2322-8000#8716 電子郵件: fthsu@mail.mof.gov.tw |
| 4 |
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廢止 |
因應地方建設基金裁撤,爰廢止本辦法。 | 114.7預告 114.11發布 (行政院114年11月28日院授主基經字第1140202226A號令) |
□是 ■否 | 聯絡人: 國庫署周先生 電話: (02)2322-8000#8753 電子郵件: patrick@mail.nta.gov.tw |
| 5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 | 修正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及同法施行細則分別於 111 年 12 月 21日及 112 年 12 月 28 日修正,增訂並調整公共建設類別名稱與細則條次。配合前述法令規定修正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之公共建設類別名稱、引用條次等。 | 114.9預告 114.12發布 (財政部114年12月4日台財促字第11425536480號公告) |
□是 ■否 | 聯絡人: 推動促參司蔡小姐 電話: (02)2322-8000#8462 電子郵件: phtsai@mail.mof.gov.tw |
- 財政部已完成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規命令清單
- 113年度第2季(113年第2季.pdf)
- 113年度第3季(113年第3季.pdf)
- 113年度第4季(113年第4季.pdf)
- 114年度第1季(114年度第1季.pdf)
- 114年度第2季(114年度第2季.pdf)
- 114年度第3季(114年第3季.pdf)
- 114年度第4季(114年第4季.pdf)
財政部115年度擬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規命令清單(註1)
製作日期:114.12.18
| 項次 |
法規命令名稱 |
類型 |
擬訂定、修正或廢止之主要內容 |
預定辦理期程 |
是否預期對國際貿易或投資造成重大影響(註2) |
機關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 1 |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
修正 | 明定保稅工廠因合併而消滅者,新設或存續公司如何銜接其保稅業務事宜。 |
115.1預告 115.4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許小姐 電話: (02)2550-5500#2755 電子郵件: 008921@customs.gov.tw |
| 2 | 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 |
修正 | 為使海關處罰法據更臻完整周延,將涉承攬業者或運輸業者之規範事項移列至各該業管法規。 |
115.3預告 115.5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林小姐 電話: (02)2550-5500#2550 電子郵件: 009209@customs.gov.tw |
| 3 |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
修正 |
為配合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修正,將涉運輸業者之規範事項移列至本辦法,爰修正相關條文,以利遵循。 |
115.3預告 115.5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徐先生 電話: (02)2550-5500#2551 電子郵件: 009393@customs.gov.tw |
| 4 | 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
修正 | 為配合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修正,將涉承攬業者之規範事項移列至本辦法,爰修正相關條文,以利遵循。 |
115.3預告 115.5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徐先生 電話: (02)2550-5500#2551 電子郵件: 009393@customs.gov.tw |
| 5 | 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 |
修正 | 依據關稅法第25條保稅運貨工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相關規定,修正相關條文,以利遵循。 |
115.3預告 115.6發布 |
□是 ■否 | 聯絡人: 關務署郭先生 電話: (02)2550-5500#2939 電子郵件: 008318@customs.gov.tw |
備註:
1.本清單所列法規命令係依法規主管機關可合理預期之範圍臚列,各該法規命令實際訂修情形可能有所變動。
2.已知法規內容「是否預期對國際貿易或投資造成重大影響」者,始須填列該欄位。
- 財政部115年度擬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規命令清單
- 114年第4季(114年第4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