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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進口快遞貨物3/1全面實施預先委任制 承攬業憂空運通關癱瘓」之澄清

關務署表示,為防杜民眾遭冒名報關,海關自110年12月起分階段逐步擴大實施個人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預先確認委任(下稱預先委任)措施,實施迄今已逾4年,期間海關進行多次宣導,多數業者及民眾均已熟悉相關作業模式,截至114年11月30日止,已有超過300萬民眾加入預先委任,報單採用預先委任比率已逾8成,全面實施之時機已成熟,爰予修正入法,並訂自本(115)年3月1日起全面實施。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預先委任」係指民眾網購境外貨物後,先由報關業者透過「EZ WAY易利委」APP推播貨物資訊予民眾,經民眾確認與實際購買之貨物相符並完成線上委任後,再由報關業者辦理後續報關程序,以杜絕業者未經民眾同意逕行報關,衍生冒名報關情事,損害民眾權益;目前多數業者均係於境外完成推播確認後始發貨來臺,通關實務運作順暢,爰報載所稱到貨始發送通知一事,尚與實情不符;另經評估全面實施預先委任後,縱有少數業者未能於境外完成推播確認即發貨來臺,導致貨物無法順利通關,現行倉容亦可負荷,應無報載所稱可能癱瘓空運通關一事。
關務署再次澄清,「EZ WAY易利委」APP係由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關貿公司)因應107年海關法規鬆綁,放寬進口快遞簡易申報之紙本報關委任得以線上辦理,而自行建置與維護之加值服務系統,以提供報關業者與進口人辦理線上委任服務,該項服務之收費基準向依商業模式由關貿公司與業者自行協調訂定,其收費對象為報關業者,並非一般民眾,爰尚無報載所稱全民買單情事。
關務署最後表示,預先委任除可防杜民眾遭冒名報關外,亦可避免報關業者未取具委任授權而遭大量裁罰,各界均建議海關儘速積極推動,惟考量部分業者對於海關實施預先委任及關貿公司收費有不同建議,為利政策順利推行,該署已訂於本年2月5日邀集業者公會及關貿公司召開修法說明會,就本次修法重點、相關配套措施及業者收費等議題進行充分說明及完整溝通,以利儘速全面實施預先委任,落實民眾權益保障。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21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6-01-29 更新日期:2026-01-29 點閱次數: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