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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協助撥用國有不動產 全力支援國家政策及公共建設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積極運用國有不動產資源,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推動,協助各級政府機關依法撥用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支援社會住宅(下稱社宅)、長期照顧(下稱長照)、公共化教保及托育(下稱幼托)、產業發展、水利治理及災害防治等政策及公共建設。據統計,近5年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國有土地逾8千公頃,讓國有土地成為推動國家建設的重要力量,發揮國產資源公共效益。

國家重大政策部分,截至115年8月底,機關撥用取得興辦社宅、長照及幼托所需國有土地計46.98公頃,包括社宅29.64公頃、長照13.78公頃及幼托3.56公頃,共計土地114處、房地9處(詳附表);另保留逾83.22公頃國有土地,供社宅主管機關規劃興辦社宅。國產署透過撥用及保留國有土地,積極支持居住正義、長照服務及幼兒教育照顧等政策,協助滿足民眾居住及照顧需求。

國產署表示,除配合國家政策,該署亦積極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公共建設所需國有土地,支援產業發展、水利治理及災害防治等公共建設,例如配合科學園區擴建,協助科學園區管理局取得擴建計畫所需土地19.13公頃,支應產業用地需求;115年協助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分署取得河道治理工程所需土地127.21公頃,及透過提供國有土地,協助地方政府建置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強化災害潛勢地區通訊服務,提升重大災害應變能力及城鎮韌性。

國產署表示,國有不動產是國家重要公共資源,除妥善管理外,更應依國家發展及公共建設需要適時提供使用。未來將持續配合國家政策及公共建設推動,積極協助各級政府機關依法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透過國產資源的妥適配置及有效利用,支援國家整體發展,擴大國有土地公共效益,讓全民共享施政成果。

附表 截至115年8月底配合國家重大政策撥用國有不動產情形 

興辦事業 土地處數 房地處數 土地面積(公頃)
社宅 66 3 29.64
長照 37 5 13.78
幼托 11 1 3.56
合計 114 9 46.98

新聞稿聯絡人:謝科長函純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布日期:2026-09-07 更新日期:2026-09-07 點閱次數: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