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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相關法規及函釋規定

一、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二、核釋我國信託基金依所得稅協定申請核發居住者證明相關處理原則
(財政部107年3月6日台財際字第10600686840號令)

    
三、核釋所得稅協定受益所有人適用
(財政部108年6月24日台財際字第10800577770號令)    
   
四、106年及以前相關釋示函令(有關所得稅法第124條國際租稅協定之適用)
請參閱財政部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

註:英文版網頁請點選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發布日期:2019-01-28 更新日期:2025-10-14 點閱次數: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