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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包括那些內容?

我國簽署生效全面性所得稅協定,是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及聯合國(UN)稅約範本為藍本,主要內容包括適用範圍、各類所得課稅權劃分、消除雙重課稅方法及稅務合作等事項:

4大部分

涉及內容

適用範圍

適用對象:所得稅法規定的居住者

適用稅目:所得稅

各類所得課稅權劃分

營業利潤、海空運輸

投資所得:股利、利息、權利金

財產收益:不動產所得、財產交易所得

個人勞務所得:執行業務、個人受僱勞務、董事報酬、表演人及運動員、養老金、政府勞務、學生

其他所得

消除雙重課稅

雙重課稅之消除:稅額扣抵法

稅務合作

無差別待遇

相互協議

資訊交換
協助徵稅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發布日期:2021-09-16 更新日期:2023-10-30 點閱次數:4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