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岸租稅協議不影響長期派駐大陸臺籍員工之所得稅納稅義務,臺灣稅收亦不會因此減少(104-08-31)
二、兩岸兩會第十一次高層會談業簽署「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104-8-25)
三、財政部參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規定將於北、中、南辦理兩岸租稅協議公聽會(104-06-18)
四、 財政部秉持公開透明原則推動兩岸租稅協議,凝聚各界共識,創造一減、二增、三獲利之效益(104-06-11)
五、兩岸簽署租稅協議之必要性、效益及外界關切之資訊交換議題說明(103-01-23)
六、兩岸租稅協議可減輕臺商企業及臺籍員工稅負,不會提高臺籍員工被大陸查稅之風險(103-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