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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自國外購買之口罩或體溫計可以郵包或快遞寄回台灣嗎?需要申請輸入許可嗎?
  1. 國人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進口口罩,如屬醫用口罩者,應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輸入同意文件,始得進口。進口專供自用之醫用口罩數量不超過250個(片)者,自110年5月1日起,無須向衛福部申請同意文件,惟須填報免證專用代碼DHM99999999208。另進口郵包或快遞物品(含口罩)之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海關依法課徵稅費。
  2. 國人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進口體溫計,自109年5月1日起,應先向食藥署申請輸入許可,始得進口。另進口郵包或快遞物品(含體溫計)之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海關依法課徵稅費。
發布日期:2022-02-23 更新日期: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