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民意信箱 English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菸酒進口業者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連續2年無進口菸酒者,需繳銷許可執照嗎?

菸酒進口業者連續2年無進口菸酒報關紀錄,依菸酒管理法第20條應繳銷許可執照或由財政部註銷之,但考量業者可能受COVID-19疫情影響致無法進口,如仍有繼續從事菸酒進口業務,可提供受疫情影響之相關文件或說明,將予從寬認定。

諮詢窗口
財政部國庫署
王亭享稽核
(02)2322-7466

發布日期:2021-10-22 更新日期: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