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案件均應親至臨櫃辦理。零星查調案件(100件以下)申請人請向各地區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查調。整批查調案件(超過100件)申請人可向財政資訊中心申請查調。 收費標準: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或所得資料每件收費新臺幣250元。申請查調同一債務人二個以上年度所得資料者,應依每一年度分別收取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