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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人在同1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即贈與日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未依規定期限辦理贈與稅申報,應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2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