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式支出」,指稅法或其他法令針對特定個人、團體或事項給予之租稅減免,一經立法公布施行,則造成稅基侵蝕與稅收損失。截至2024年4月底,所得稅租稅減免項目133項、營業稅30項、貨物稅18項、菸酒稅2項、遺產稅及贈與稅共27項與證交稅及期交稅共7項。推估2024年重大稅式支出項目說明如下:
1.綜合所得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雇主負擔之公、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及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壽險保險費,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395億元);(2)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16億元);及(3)退職所得定額免稅(210億元)。
2.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公司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免加徵營所稅(354億元);(2)公司投資於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投資抵減(294億元);(3)公司投資於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購置自行使用於先進製程之全新機器設備支出金額投資抵減(277億元)。
3.營業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醫院、診所、療養院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免徵營業稅(367億元);(2)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銷售額免徵營業稅(223億元);(3)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及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等免徵營業稅(173億元)。
4.貨物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舊車換新車定額減徵新車貨物稅(87億元);(2)電動車輛及油電混合車減半徵收貨物稅(56億元);(3)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49億元)。
5.遺產稅及贈與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繼承移轉免徵遺產稅(34億元);(2)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贈與移轉免徵贈與稅(19億元);(3)捐贈合於規定之財團法人組織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12億元)。
6.證交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2項為:(1)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停徵證交稅(202億元);(2)上市及上櫃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停徵證交稅(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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