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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訓所有否提供場地設施供其他機關(單位)借用?

財訓所為配合活化運用國有財產,除訓練用途外,倘有餘裕空間,可提供予財政部暨所屬機關(單位)及非營利團體使用,以提升場地運用效益。相關使用規定及收費標準,請參閱財訓所網站/服務園地/場地活化利用。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 發布日期:2025-08-04 更新日期:2025-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