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疫情衝擊,紓緩業者保稅貨物倉儲壓力,財政部109年6月16日修正放寬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保稅貨物之存儲期限,增定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延長期限次數不以1次為限,有需求之業者可向監管海關提出申請。
適用對象 | 申請方式 | 各關窗口 |
保稅倉庫 | 以發函方式向海關申請 | 關務署基隆關 關務署臺北關 關務署臺中關 關務署高雄關 |
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 | 以工商憑證於保稅智慧服務平台線上申請 |
新聞稿
109.6.24財政部紓困振興齊步走,放寬免稅商店保稅貨物存儲期限,提高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免稅銷售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