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結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國有土地,舉凡興建營運觀光旅館、休閒渡假園區、遊憩區,及開發做商場、市場、電影商城、軟體園區、產業專用區、文創園區、長期照顧中心等,均有具體案例,藉由吸引民間資金及專業之投入,促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規劃之重要建設或產業,以活絡經濟、增加永續財源收入及政府各項稅收,並提供民眾更優質的生活環境,達成政府整體多面向之績效呈現。
績效: 截至112年9月,與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共同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簽訂改良利用契約且存續中者71案,估總收益新臺幣305億元。
司法宿舍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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