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進出口貨品結構別複分類距離前次修訂間隔已久,與產業經濟現況漸有落差,或有應用效益下降等情形,爰參考最新產業關聯統計、工商普查等資料及主要國家進出口分類現況,完成檢討:
1.修訂出口貿易結構分類:原編結構區分明顯鈍化,故比照進口貿易,改為「資本財」、「中間產品」、「消費品」及「其他」等分類。
2.廢除世界銀行十大產業部門分類:世銀分類與聯合國BEC分類及我國貿易結構分類重疊,且其分類中較受各界關注之「中間產品」,可由整併前述兩項分類加以取代。
3.修訂OECD科技產業分類之貨品對照:依我國100年工商普查企業單位資料,計算行業小類之研發支出(RD)占生產毛額比重,參考OECD 2016年版分類截斷點,並衡酌我國產業型態,重新調整100年以來進出口貨品歸類及比重。
4.修訂投入要素密集度分類之貨品對照:改採最新100年(原編為88年)產業關聯表,並輔以100年(原編為90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等資料,重新審視各密集度分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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