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18)日媒體報導財政部連續上修去年基期,機械業出口衰退幅度擴大,財政部特別提出說明。
各國對於貿易統計之編製主要係依據聯合國編訂之「國際商品貿易統計:概念與定義」(International Merchandise Trade Statistics:Concepts and Definitions, IMTS),最新2010年IMTS建議各國貿易統計制度應採用涵蓋完整經濟領域之「一般貿易制度」,以完整記錄貨品進出狀況,目前已為大多數國家採行。為與國際接軌,本部爰將我國貿易統計範圍由原本僅包含課稅區及非課稅區製造加工場所(廣義特殊貿易制度),擴大為完整經濟領域(一般貿易制度),即外加非課稅區商業配銷場所,於今(105)年1月(資料時間)公布實施新制,且一次性重新追溯編算歷史資料,並無所謂連續修正情事。為提醒使用者注意上述修訂,本部於貿易統計資料庫及新聞稿統計表均加註相關說明。
報載所提9月機械出口14.55億美元,較未修正前之去年同期數值14.58億美元,僅呈現微幅衰退,乃因兩期統計範圍不同所產生的扭曲效果,宜改於相同新制統計基準之下進行比較,意義較為明確。又今年1月配合貿易制度改編,另參酌現行行業標準分類體系,檢討修訂貿易統計之貨品分類,以原「電子產品」類為例,將屬「資通與視聽產品」之儲存裝置及電視等移除,並改稱「電子零組件」,定義範圍縮小,以致出口數值較原編下降;「機械」類亦有部分貨品移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