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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規模社會住宅已列為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可享租稅優惠

    財政部為協助興辦社會住宅,108年6月10日修正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增訂使用土地面積達0.5公頃以上或總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之社會住宅為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適用促參法租稅優惠,以吸引民間投資。

    財政部表示,促參法所稱重大公共建設指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共建設,投資符合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民間機構得享有促參法規定「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支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進口機具設備之關稅優惠」、「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減免」、「營利事業投資股票應納所得稅之抵減」5項租稅優惠。本次修正增訂依促參法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使用土地面積達0.5公頃以上或總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者,納入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符合者可享有前述租稅優惠,藉此鼓勵民間資金投入,加速改善弱勢族群居住環境,實現國人安身需求,落實居住正義,並可活化公有土地,加速經濟發展。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洪美菁
聯絡電話:
(02)2322-8460

 

 

發布單位: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發布日期:2019-06-11 更新日期:2019-06-11 點閱次數: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