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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籲請出入境旅客誠實申報 以免受罰

    農曆春節將至,出入境旅客人數漸增,為避免民眾不諳規定,致延誤通關甚或違反規定受罰,關務署提醒國人出入境如有攜帶超過一定金額以上之外幣、新臺幣、人民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等,請務必向海關誠實申報,以保障已身權益。
    關務署表示,旅客出入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規定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
一、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
二、總價值逾新臺幣10萬元之新臺幣現鈔。
三、總價值逾人民幣2萬元之人民幣現鈔。
四、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之有價證券(包括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
五、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
六、總價值逾新臺幣50萬元,且超過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入境旅客除應申報上述超過限額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物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應依規定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查驗通關:
一、其他行李物品總值逾完稅價格新臺幣2萬元。
二、捲菸逾200支或雪茄逾25支或菸絲逾1磅。
三、酒逾1公升(不限瓶數)。
四、水產品及動植物類產品。
五、不隨身行李。
六、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者。
    關務署再次提醒,出入境旅客對於所攜帶行李物品應否申報存有疑義時,應分別至出境服務檯或入境紅線檯向海關洽詢,倘為應申報事項,主動補申報即可,通關後,海關不再受理任何方式之申報。倘須瞭解相關規定,可至該署外網/旅客通關(網址:https://web.customs.gov.tw/)項下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謝稽核宜芳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47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2-01-19 更新日期:2022-01-19 點閱次數: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