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民意信箱 English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海關呼籲網購宜謹慎,進口違法貨物可能沒入、罰鍰並負擔銷毀費用

    近年來電商貨物盛行,民眾上網購物,進口違規貨品多,臺北關投入大量人力積極查緝,經統計110年1月至9月,私貨及逾期貨物銷毀件數已逾4,000案,銷毀重量已逾65公噸,銷毀貨物有電子煙油、仿冒品及肉類製品等。臺北關表示,違反海關緝私條例應予沒入之貨物,依貨物性質、是否具商銷價值、所涉相關進口管制規定等考量,後續處理方式大致可分為變賣、贈與博物館展示或學術機構研究、移交主管機關處理及海關銷毀等。


    臺北關進一步說明,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5條之4規定及財政部107年9月27日台財關字第1071021392號公告,海關緝私條例裁處沒入之貨物或物品,須為適當處理,其處理費用逾新臺幣5,000元者,由海關核發處分書向受處分人(進口人)追徵全額費用。一般貨物每公斤銷毀費用約為10元左右,如為農藥、毒性化學物質、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等特殊物品,每公斤銷毀費用恐逾200元。


    臺北關另呼籲民眾切勿訂購來路不明之貨物,如仿冒品、肉製品等,並請國人告知在國外之親友,切勿以身試法,除貨物被沒入及罰鍰外,進口人可能還須負擔額外銷毀費用,為免遭重罰而後悔莫及,除呼籲快遞業者應嚴格篩選及控管承攬之貨物外,並鼓勵跨境網購民眾踴躍註冊使用快遞實名認證APP「EZ WAY易利委」,保障個人權利及個資安全,共同改善貨物通關效能及秩序。

 


業務承辦單位:法務緝案組  聯絡電話:03-3834265分機439
新聞聯絡人:謝宛容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1-10-20 更新日期:2021-10-20 點閱次數: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