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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已依審計部約定日期提供所需資料

財政部澄清媒體報導「財政部不提供審計部有關泛公股金融機構直接投資及再轉投資資料等」並非事實。

財政部表示,本案應審計部函請提供「泛公股金融機構,近5年直接投資或透過子公司或孫公司投資項目」及臺企銀創投投資曠世智能公司相關情形,財政部即請各公股金融事業填報資料,並依審計部約定日期於115年11月6日回復,並無媒體報導不予提供情事。

新聞稿聯絡人:組長李杏芬
聯絡電話:(02)23228000分機8057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發布日期:2026-11-06 更新日期:2026-11-06 點閱次數: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