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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預算及總預算均依法編列,納入債限管控,全民監督並受國際組織肯定

  財政部就近日外界對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意見,以及立法院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中國國民黨團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針對政府多項特別預算皆舉債、特別預算常態化及作假帳,破壞財政紀律等批評,再次強調說明如下:
一、特別預算與總預算均遵守法定預算程序,受立法院及審計部監督
  依據預算法規定,總預算係政府每一年度必須辦理之常態性預算;特別預算則依預算法及各特別條例規定,因應國家遭逢特殊事故及推動重大政事而編列,由各業務權責機關評估具執行必要性及急迫性,經行政院核定後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始得據以執行,且亦受審計機關審核監督,並無規避監督情事。
二、特別預算依法採分年或分期編列並依計畫分年執行,非全數一次舉債,並納入債限管控,絕無作假帳情事
  各特別預算依計畫多採分年或分期編列,外界所稱特別預算舉債逾2兆元,係將前瞻基礎建設、新式戰機採購、肺炎紓困振興及海空戰力提升採購等特別預算各年度已編列或待編列數全部併計,實際預算編列係分散於各年度,非全數一次舉債。特別預算與總預算一樣,其舉債均依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全數納計長期債務,管控債務存量,未規避舉債上限,絕無作假帳情事。
三、債務資訊揭露透明,全民共同監督
  基於債務資訊透明化,依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財政部於官方網站定期揭露各級政府公共債務資訊、依據國際標準計算一般政府債務資訊、各項基金及專戶調度周轉金額及相關會計報表。除前開法定公告事項外,另於國庫署網站公布長、短期債務未償餘額及長期債務比率等債務資訊,並參酌美國國債鐘作法,揭露中央政府國債鐘,於財政部及國庫署網站及全國鐵公路車站等約2,000餘公共處所公告,以落實全民監督。
四、近年中央政府總決算持續賸餘,有助蓄積財政能量,支應政務所需
  中央政府賡續推動開源節流,自106年度起連續6年總決算歲入歲出有賸餘,自107年度起原編列債務舉借數均未舉借,並全數執行債務還本,同時依公共債務法規定視情況增加還本,減少債務累積,合計總預算實質還本達5,227億元。各該年度歲入歲出賸餘扣除債務還本後,均累計至歲計賸餘,蓄積財政能量,支應因應疫情、經濟發展及國防戰力提升之特別預算融資財源,減少特別預算債務舉借數,例如疫後強化經濟特別預算因111年度總決算確定累計歲計賸餘足以支應,原編列債務舉借預算數1,999億元完全不舉借。
五、妥適運用公共政策及有效管控債務,維持經濟成長動能,債務比率下降
  近年中央政府財政狀況維持穩健,我國中央政府長期債務比率已由101年底36.3%下降至108年底29.6%,109年起因應肺炎疫情,各國皆採擴張性財政政策,我國為因應國內外環境變動與挑戰,編列特別預算以舉債支應,因受惠總決算連續賸餘及持續推動開源節流,且債務控管得宜,雖長期債務增加,惟長期債務比率呈下降情形,111年底比率降至29.3%,截至112年7月底止該比率實際數為27.2%。 
六、舉債支應重大建設,成果跨世代共享,符合代際負擔公平
  前瞻基礎建設、新式戰機採購、海空戰力提升、疫後強化經濟特別預算等,均有其必要性。且公共建設得以政府投資方式帶動國內經濟成長,進而增裕政府稅收,提升財政量能,形成良性循環,爰前瞻建設以舉債籌措財源,其建設資產亦將留供後代承接,造福後代子孫,符合代際負擔公平。
七、我國債務管理獲國際組織高度肯定
  110年度及111年度惠譽、穆迪及標準普爾等三大國際信用評等機構將我國信用評等調升或給予正向評價,其中標準普爾係連續兩年調升我國主權信用評等,肯定我國優異財政表現。瑞士洛桑管理學院112年6月20日公布「2023年世界競爭力年報」,我國在64個受評比經濟體排名第6,較111年進步1名,整體排名連續第5年進步;其中「財政情勢」進步4名到第6名,反映政府持續減少舉債與增加還本,落實財政健全。
  
  與G20國家扣除歐盟本體後之19國比較,我國一般政府負債比率優於美、日、德等主要國家,顯見近年我國債務管控良好。

新聞稿聯絡人:王組長淑儀、黃組長勤文
聯絡電話:02-23228000分機8068、8022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發布日期:2023-08-07 更新日期:2023-08-07 點閱次數:1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