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關近期查獲多起出口貨物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涉及違規轉運之洗產地案件。洗產地係指業者為規避第三國關稅障礙,繞經我國偽冒臺灣製造,藉此規避第三國之高關稅、貿易制裁或原產地規範,此舉不僅破壞國際貿易秩序,亦可能導致我國整體出口信譽受損,甚至面臨他國之調查與貿易制裁。
為防杜他國貨物來臺灣進行違規轉運,海關已成立強化違規轉運查核小組,運用風險分析篩選出高風險業者,並嚴格查核貨物產地及標示,以維護我國誠信貿易形象,並確保合法業者權益。
臺中關表示,出口貨物應依據貿易法及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規定,正確標示產地,海關查獲廠商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標示不實,將移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依貿易法第28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或停止1年輸出入貨品,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出進口廠商登記;若於自由貿易港區查獲違規廠商,依據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38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得停止廠商6個月以下進儲貨物或廢止其營運許可。該關提醒業者務必正確標示貨物產地,以利貨物通關,避免違規受罰,共同維護我國出口商譽與對外經貿利益。
新聞稿聯絡人:機動儀檢組 葉政翰稽核
聯絡電話:04-26582500分機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