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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中國大陸製寢具,請查明輸入規定並詳實申報以利通關

基隆關提醒,進口第94章中國大陸製寢具若含有稅則第63章棉製、人造纖維或其他紡織材料製(絲或廢絲除外)之其他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例如非針織印花枕頭套(無論有無鋪棉)、非針織印花薄件床單等貨物,即屬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請業者應注意相關規定並詳實申報。

該關進一步說明,進口稅則第63章非針織印花床上用織物,除絲或廢絲之其他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外,輸入規定皆為MW0,屬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經濟部為保護國內相關產業發展,已於 108年9月2日以經貿字第10804603710號公告,進口稅則第94章所含「蓋被褥」、「牀罩(牀單)」、「其他寢具及類似家具,羊毛製」、「其他寢具及類似家具,其他紡織材料製」及「其他寢具及類似家具,其他材料製」等5項貨品新增輸入規定M88,即進口此類貨品,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下稱國貿局)辦理書面切結,不含中國大陸產製之上述第63章非針織印花床上用織物,並於報單逐項繕打備查文件證號。

基隆關表示,如進口上述第94章5項中國大陸貨品時,經海關查獲內含前述第63章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國貿局將不再受理該貨品專案輸入許可申請。海關將視有無涉虛報逃避管制情事,分別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3項及第36條規定,處貨價3倍以下之罰鍰,並沒入貨物,或依關稅法第96條規定責令貨物退運。該關籲請進口人依規定辦理進口通關事宜,於報單詳實申報貨名、材質、織法等相關事項,以加速報單審理及通關效率。如有申請切結或輸入規定M88之相關問題,請洽主管機關國貿局,連絡電話:(02)2351-0271。

 

 

聯絡人:業務一組林詩雅股長      電話:(02)24202951分機2330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0-02-25 更新日期:2020-02-25 點閱次數:1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