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我國與英國確認將依雙方避免所得稅及財產交易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第26條(資訊交換)規定,自今(110)年每年9月進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CRS)資訊自動交換合作。
財政部說明,臺英雙方依據互惠原則,將自今年9月起,每年提供對方前一年之CRS資訊。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HMRC)官網已公告將臺灣列入其CRS資訊自動交換應申報國名單,財政部亦於今年4月16日,依「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公告,將英國列入與我國進行CRS資訊自動交換之應申報國名單。
財政部提醒,我國境內之金融機構今年6月應新增申報屬英國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之金融帳戶資訊,籲請金融機構提早準備申報資料,以利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網路申報;財政部今年9月將與應申報國(澳大利亞、日本及英國)主管機關進行CRS資訊自動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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