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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及變更郵寄地址開始受理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措施,自115年2月15日起開跑至115年3月16日止,如有下項需求,可向國稅局申請:
一、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只要申請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自114年度起就不會再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
二、變更稅額試算書表「郵寄之通訊地址」。

該局進一步說明,前揭申請項目可採郵寄、傳真或臨櫃方式,寄(送)達申請書至各地區國稅局,另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或下載申請書。

該局特別提醒,自114年3月18日起不再受理「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所以,已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以後年度國稅局也不再寄發適用稅額試算書表,請務必注意每年須自行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免因漏報遭受處罰,如有相關疑義,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行政組 黃股長 (06)2223111分機8016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6-02-23 更新日期:2026-02-23 點閱次數:36635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