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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籲請業者勿從事違規轉運行為,以免違規受罰並影響我國出口經貿利益

        關務署表示,為防堵業者利用我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或其他保稅區進儲中國大陸貨品,再標示臺灣生產貨品違規轉運輸往美國或歐盟等相關國家,規避該等國家之反傾銷稅或額外關稅,關務署除已配合經濟部針對工具機、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貨品採取相關管制措施,並將持續加強查核偽標產地,避免影響我國合法業者之權益。

        該署進一步表示,經濟部為有效遏止中國大陸產品經由我國違規轉運其他國家,已研議推動修正貿易法,對於產地標示不實之裁罰額度將由現行新臺幣(下同)3萬元至30萬元,於完成立法後提高為6萬元至300萬元。財政部關務署籲請業者勿從事違規轉運行為,若經查獲產地標示不實,海關將依規定送請該局依法議處。

       財政部關務署最後表示,自107年迄今海關已查獲數起產地標示不實及報單產地申報不實違規轉運美國(或歐盟)案件,請業者勿從事違規轉運行為,以免違規受罰並影響我國出口經貿利益。

新聞稿聯絡人:何兆謙稽核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752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19-06-05 更新日期:2019-06-05 點閱次數: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