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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港區事業點驗貨物進儲時,有短溢裝情事,請遵期向海關申辦,以維權益。

基隆關表示,自由貿易港區重在低度行政管制,高度自主管理;「自主管理」的信任,建立在港區事業確實履行帳貨管理基礎。當自由港區事業點貨物進儲發現短裝或溢裝,應依規定遵期向海關申辦,確保貨帳相符,發揮自由港區事業自主管理精神。

基隆關說明,當自由港區事業在點驗進儲貨物時,若實到貨物數量與原始申辦文件內容不符,有短裝或溢裝情事者,應依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22條規定,遵期向海關申辦,俾符合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帳務處理相關規定,處理程序如下:

一、溢裝(貨物多出):業者應於海關查核前,主動以書面向海關申請更正,經核准後即可調整登帳。

二、短裝(貨物缺少):業者應在「貨物提領出倉之翌日起1個月內」,以書面向海關申辦。若短少數量未逾申報數量5%且貨價在1,000美元以下,以書面報備並自行調整登帳;若短少情況不符前述輕微條件,則應檢具如公證報告、發貨人證明函電等文件向海關申請核辦。

基隆關最後強調,低度行政管制是建立在業者高度自律之上,自由港區事業務必落實進儲點驗作業,確保貨帳相符;遇有短裝或溢裝情事,遵期向海關申辦者,得免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38條或第39條規定處分。倘對申辦程序有任何疑問,歡迎向基隆關洽詢。

聯絡人:八里分關何股長振宏 電話:(02)8630-5427 分機180

自由貿易港區事業點驗貨物進儲時,有短溢裝情事,請遵期向海關申辦,以維權益。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5-07-29 更新日期:2025-07-29 點閱次數: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