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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呼籲商民切勿攜帶「墨西哥鼠尾草」及其製品入境,以免觸法

       高雄關指出,「墨西哥鼠尾草」及其活性物質「沙維諾林A(Salvinorin A)」業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4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18853號公告修正為第三級毒品,並自111年7月4日生效。相關「墨西哥鼠尾草」之資料,請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列網址(https://kmweb.coa.gov.tw/subject/subject.php? id=32898),該關呼籲商民切勿攜帶墨西哥鼠尾草或其製品入境,以免觸法。
       高雄關再次呼籲,商民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之植物及或其產製品入境,海關將持續於邊境嚴格把關,共同維護國人健康。旅客若對攜帶物品有所疑問,歡迎撥打電話07-8057743或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電話07-9720200詢問。


業務承辦單位:高雄機場分關
新聞稿聯絡人:劉彥政
電話:07-8057741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2-07-26 更新日期:2022-07-28 點閱次數: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