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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第2次落日調查案,財政部於111年11月9日公告自即日起,中國大陸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按現行核定稅率91.58%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
    關務署說明,我國自100年5月30日起對卜特蘭水泥第I、II型及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111年2月18日公告進行第2次落日調查,嗣經財政部及經濟部調查結果,認定傾銷及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且經濟部綜合分析評估,無充分證據顯示繼續採行反傾銷措施,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有明顯之負面效果,爰按核定稅率繼續課徵。
    繼續課徵公告、傾銷及產業損害調查報告公開版,請至關務署官網(http://web.customs.gov.tw/貨物通關/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近年調查案件-反傾銷稅案)及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官網(http://moeaitc.gov.tw/案件調查/調查報告/反傾銷稅案件)查閱。

新聞稿聯絡人:徐科長千惠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56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2-11-09 更新日期:2022-11-09 點閱次數: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