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經檢討公用用途廢止後依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署接管,該署接管後不僅優先配合中央重大政策滿足公共需求,也靈活推動國產活化運用,讓閒置空間注入新動能,創造國產使用效益。
為實現居住正義,國產署近年全力支援中央住宅政策,陸續提供國有非公用房地作社會住宅(下稱社宅)。為協助中央機關精華地區老舊職舍改建社宅,國產署近期接管行政院及所屬人事行政總處經管臺北市大安區1處國有住宅區土地(位於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近,鄰近捷運麟光站),面積約2,110平方公尺,後續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設置條例規定捐贈予該中心興建社宅。地上職舍建物已報廢,由住都中心於興建社宅時一併拆除。依該中心網站公告,規劃為「黎孝好室」社宅,預計興建2棟建物(分別為地上10層、7層樓),新建統包工程已決標,將於118年竣工,提供113戶社宅。為臺北市區社宅陣容再添生力軍。
另一處國立空中大學經管桃園市中壢區國有學校用地,面積達3,316平方公尺,遭審計部列管多年未依撥用計畫使用且長年欠缺管理,現況大部分閒置,小部分(361平方公尺)遭私人占用。國產署考量接管後土地閒置之管理成本及土地活化運用效益,洽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評估後續有社宅用地需求及桃園市政府有意於興建社宅前合作闢建停車場,該署於114年5月接管後,配合社宅政策提供使用,並研議於興辦社宅前依法短期活化利用,與地方政府合作闢建停車場,紓解當地交通。
國產署表示,接管他機關已無使用需求國有不動產,將透過多元活化運用模式,促進國家資產再生利用。國產署將持續積極接管合宜的國有土地,備供興辦住宅等中央政策業務推動使用,並於興辦社宅及正式開發前,善用短期活化方式進行利用,兼顧國家資產效益與市民生活品質,打造更宜居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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