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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造成災害損失,得依三步驟申請稅捐減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影響, 部分地區可能因豪大雨造成災害,提醒民眾若發生財產損失,請留意災害損失減免三步驟,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局說明,個人或營利事業因淹水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該局並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一覽表(詳附表),請民眾參考 。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該局對於納稅義務人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至該局網站 「災害損失減免專區」查詢,或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聯絡人:綜合行政組   張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分機1520

發布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6-06-25 更新日期:2026-06-25 點閱次數: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