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表示,進口有機農產品或其加工品,如於報單預編有機標示同意文件號碼,可節省事後另外向海關申請進口報單之進口證明聯或修改報單加註之程序及費用,並有效縮短審查作業時程,籲請業者善加利用。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訂定之進口有機農產品審查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進口業者應於產品以有機名義販賣、標示、展示或廣告前,向農委會申請審查並核發同意文件。如審查前,業者已預先於進口報單之輸出入許可文件號碼欄位預編有機標示同意文件號碼,即可於辦理通關作業時,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傳輸資料予農委會,作為該會之審查依據,免再向海關申請進口報單之進口證明聯或修改報單加註預編同意文件號碼,將能有效提升審查作業之時效性及業者申辦之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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