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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積極協助中央機關取得自有辦公廳舍,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下稱廳舍)分布全國,為協助中央機關取得自有廳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積極盤點篩選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含參與都市更新(下稱都更)分回之國有房地】提供機關評選,致力調配予中央機關作廳舍使用,並協助完成撥用程序,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國產署表示,該署歷年調配多處廳舍供中央機關進駐使用,以今年調配成果為例,因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搬遷至林口國家檔案館,該局原位於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廳舍(總樓地板面積22,839平方公尺)經國產署邀相關機關召開會議決定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文化部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駐,並協助獲配機關辦理撥用作業;國產署另協調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將其參與都更分回之新竹市世紀鑫城367戶國有廳舍(總樓地板面積33,618平方公尺)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由該署調配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等共10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及調配1處位於高雄市左營區商業區土地都更案分回之國有廳舍(總樓地板面積2,375平方公尺)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高雄辦事處進駐使用。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參與都更分回之國有房地,依財政部訂定「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優先提供中央機關評估作廳舍使用;截至114年10月底,國產署參與都更分回之國有廳舍已調配22處(總樓地板面積約79,942平方公尺)供27個中央機關進駐,其中4處廳舍興建中,2處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及文山區都更分回國有廳舍已興建完成,經獲配機關經濟部(投資促進司)、該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及臺灣高等法院完成撥用程序並進駐使用,其餘16處刻由實施者辦理都更相關作業。

國產署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機關取得自有廳舍需求,調配國有不動產供機關進駐使用,增進國產使用效能,以利機關業務運作穩定。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苑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布日期:2025-11-10 更新日期:2025-11-10 點閱次數: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