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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適用規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因應近年來人口結構改變,人口老化日趨嚴重,自114年1月1日起,個人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定額扣除額度由新臺幣(下同)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以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的負擔,並於115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該局特別整理民眾常詢問關於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以下簡稱長照扣除額)的適用條件,說明如下:

項次 問題 回應內容
1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身心失能適用資格者,只能擇一扣除額嗎? 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如同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除可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14年度為218,000元),並得再扣除長照扣除額。
2 請問採標準扣除額者是否適用? 長照扣除額係屬特別扣除額範圍,只要符合規定得申報長照扣除額者,無論選擇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均可以申報長照扣除額。
3 雇主持年滿80歲被看護者的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該被看護者能列報長照扣除額嗎? 雇主依據勞動部114年修正放寬規定,持年滿80歲被看護者的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該年滿80歲的被看護者,仍應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始可列報長照扣除額。
4 是否訂有排富條款? 長照扣除額設有排富規定,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者不適用:
(1)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
(2)股利及盈餘按28%稅率分開計稅
(3)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
5 申報期間可以向國稅局臨櫃查詢或自行上網下載列報長照扣除額資料嗎? 向國稅局臨櫃查詢或上網下載扣除額資料如有列示長照扣除額,可免檢附證明文件;如查詢不到資料,但申報戶成員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應於申報時自行檢附規定的證明文件,據以列報扣除。

該局網站設有「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專區」,民眾有長照扣除額相關稅務問題(如:長照扣除額的適用對象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可至該專區瀏覽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 王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10

發布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6-03-12 更新日期:2026-03-12 點閱次數: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