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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請促參案主辦機關秉夥伴關係協助民間機構辦理土地租金、權利金分期、緩繳或減免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國內經濟、社會衝擊,財政部為協助減輕促參案民間機構財務負擔,通函請主辦機關得本權責依個案實情及投資契約約定,研議土地租金或權利金分期、緩繳或減收事宜。

至主辦機關於完成研議土地租金或權利金分期、緩繳或減免事宜前,倘民間機構已因疫情影響,導致興建、營運困難,無法足額或如期繳交到期之土地租金或權利金,財政部已再函主辦機關得就該已發生之債權,本權責依民事法相關規定辦理土地租金或權利金分期、緩繳或減免,並請其秉持夥伴關係協助民間機構申辦各項紓困、振興措施,以渡過疫情危機,持續提供優質公共建設服務。

財政部表示,為從法制面協助主辦機關,對遇有傳染病等不可抗力事由,致影響促參案興建、營運時,得啟動相關租金調整機制,已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4條建議修正條文草案,建議內政部增訂因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事由,致影響興建、營運,主辦機關得酌予減免或准予緩繳應繳土地租金,並建議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溯自109115日起生效。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洪美菁

聯絡電話:(02)2322-8460

發布單位: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發布日期:2020-03-31 更新日期:2020-03-31 點閱次數: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