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民意信箱 English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商民自國外進口遙控無人機,請注意電信管制及民用航空器等有關輸入規定

    臺北關表示,國內遙控無人機正廣泛地應用於航拍、農業、運輸等領域,其進口需求逐年成長,為利進口遙控無人機順利通關,特提醒民眾留意相關進口規定。

    首先,無人機加、減速,改變運動方向等,是利用射頻信號遙控控制,進口時應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始得進口。此外,遙控無人機亦屬民用航空局列管之民用航空器,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之11條規定,自國外進口者,應經該局檢驗合格或認可;另外該局開放符合以下條件之無人機得予免驗:(一)不具導航設備僅供休閒娛樂用途者。(二)具導航設備,但最大起飛重量未達25公斤者。上開符合免檢驗之遙控無人機清冊及相關規定,可於交通民用航空局網站https://drone.caa.gov.tw查詢,凡未列於清冊者,進口時應經該局檢驗認可。

    臺北關再次呼籲,商民自國外進口遙控無人機,請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或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輸入同意文件,以利貨物通關。
   


新聞聯絡人:簡妙娟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業務承辦單位:竹圍分關 聯絡電話:03-3992888 分機7528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2-11-25 更新日期:2022-11-25 點閱次數: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