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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依其功能用途及材質成分,稅則歸類大不同

       高雄關表示,近來有業者因未事先查明進口貨物之功能用途、材質及成分,而申報錯誤稅則號別致影響通關時效,該關籲請業者於進口前應詳視來貨材質成分及功能用途等相關資料,依規定正確申報。
       高雄關進一步舉例,有業者詢問IR CABLE(紅外線發射延長線)是否申報貨品分類號列第8544.42.10.00-5號「供通訊用電導體,裝有插接器,電壓不超過1000伏特者」,惟該貨物功能係作為紅外線遙控器訊號延長發射用,屬具有獨立功能之電機及器具,與稅則第8544節之電導體其功能用途不同,參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註解對稅則第8543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43.70.99.90-6號「其他電機及器具」。
       該關呼籲,業者如對貨物應歸列何種稅則號別有疑問者,可於進口前申請稅則預先審核,相關問題可洽詢該關預先審核窗口,電話07- 5628262。

業務承辦單位:高雄機場分關
新聞稿聯絡人:李亞玄
電話:07-8057010轉7064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2-06-10 更新日期:2022-06-10 點閱次數: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