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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減負擔-所得稅及貨物稅惠民措施

財政部於今(27)日行政院第3980次院會會議,就近年所得稅及貨物稅惠民措施提出以下報告:

一、所得稅惠民措施方面

(一)今年報113年度所得稅,有感減稅

今年(114年)5、6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下稱綜所稅)時,財政部配合當前高齡化、少子化趨勢及居住政策,持續減輕育兒家庭及租屋族群租稅負擔。113年度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範圍(5歲以下修正為6歲以下,並取消排富規定)並提高扣除額度[每名子女新臺幣(下同)12萬元,修正為第1名子女15萬元,第2名以後子女22.5萬元],及房屋租金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並提高扣除額度(12萬元提高為18萬元),並配合物價指數調整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等金額,另基本生活費也上調,透過相關修法或制度性調整免稅額、扣除額方式,持續減輕民眾稅負。

(二)明年報114年度所得稅,稅負再減輕

1.調高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21.3萬元
財政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公告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21.3萬元,較113年度增加3千元,預估受益戶數約202萬戶,增加減稅利益約12億元,明(115)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2.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可望提高至18萬元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倘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民眾最快於明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預估受益戶數約35萬戶,增加減稅利益10億元。

(三)持續調高115年度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116年報稅適用

截至今年10月底止,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4.13%已達綜所稅免稅額、3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應調整標準(3%),按前述上漲幅度,115年度每人免稅額由9.7萬元調高至10.1萬元(年滿70歲以上者調高至15.15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3.1萬元調高至13.6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1.8萬元調高至22.7萬元,並調高課稅級距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預估受益戶數約696萬戶,增加減稅利益約144億元,民眾於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所稅時可以適用。

二、貨物稅惠民措施 

(一)延長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間4年半至118年底,以鼓勵節能減碳、促進綠色消費及節省民眾生活支出。

(二)增訂無添加糖飲料品免徵貨物稅,及刪除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4項電器課稅項目,自115年1月1日施行,維護國人健康及節省民眾生活支出。

(三)增訂自114年9月7日起購買2,000cc以下新小客車、150cc以下新機車分別減徵貨物稅最高5萬元、2千元至119年底,及延長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最高5萬元、4千元實施期間5年至119年底,以活絡車輛相關產業並兼顧節能減碳。

財政部表示,政府將持續盤點稅制,推動合宜租稅措施,於兼顧財政收入與租稅公平下,照顧經濟相對弱勢族群,減輕民眾生活負擔,鼓勵綠色消費並協助產業,建構優質暖心賦稅環境。

新聞稿聯絡人: 
游科長忠信(貨物稅)、電話:02-23228139
邱科長筱惟(綜合所得稅)、電話:02-23228122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5-11-27 更新日期:2025-11-27 點閱次數: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