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4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申報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同年2月2日止(因法定申報截止日115年1月31日適逢星期六,依法展延至同年2月2日止),請扣繳義務人及信託受託人等申報單位多使用電子申報系統上傳所得資料,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扣(免)繳憑單申報。
該局說明,實務上申報單位網路申報時最常見的錯誤,為更正時僅上傳「新增或更正」的部分,未併同前次申報成功的完整資料一併上傳,導致前次申報資料遭到覆蓋而形同漏報,將涉及未依規定填報或填發各類憑單的違章情事。稽徵機關為協助申報單位正確上傳申報資料,已修訂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在現行的「更正申報」頁面,加註「本次申報資料將覆蓋前次申報資料!」的提醒文字,以及未併同全部資料一併上傳,稽徵機關將處以扣繳違章裁罰的規定,並設計「□已確認為『全部申報之完整資料』無誤!」的勾選欄位,以避免前次申報資料遭覆蓋致申報資料漏報的情形發生。
該局提醒申報單位,除了多加運用電子申報系統辦理網路申報外,在辦理更正申報時,請多留意系統相關提醒文字及勾選項目,依序按步驟完成申報。如有憑單申報相關稅務問題,可於上班時間向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詢問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申報期間如有軟體操作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9-085188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 邱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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