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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受託攜帶商品或樣品入境,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

高雄關表示,近來科技產業蓬勃發展,貨品型態日益多元,業者報運進口高科技產品或樣品,因體積微小,常委由所屬職員以旅客身分隨身攜帶入境。惟邇來發現有旅客受託攜帶公司貨品入境時,因不諳規定,疏忽誤走綠線檯,未經由「紅線(應申報)檯」向海關申報,致貨品未經查驗即攜入國境,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而遭受處罰。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我國實施入境旅客紅綠線通關制度,入境旅客攜帶貨品須以廠商名義辦理進口報關,縱使於入境前廠商已向海關預先申報進口報單,受託旅客仍應至紅線檯向海關申報,並申請查驗,經海關查驗無訛後放行,旅客始得提領貨物,切勿直接由「綠線(免申報)檯」通關入境。

高雄關呼籲,廠商如有委託旅客攜帶貨物入境,應善盡告知義務,事先提醒旅客入境應主動由紅線檯通關,倘旅客對於所攜帶行李物品應否申報存有疑義時,亦可於入境紅線檯向海關洽詢,以免違規受罰。倘另有進口通關程序上問題,歡迎洽詢高雄關,以保障通關權益。

業務單位:高雄關高雄機場分關
聯 絡 人:劉股長
電   話:07-8057010#7060

新聞稿聯絡人:林課員
電   話:07-5628223

旅客攜帶公司貨入境請走紅線檯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6-04-09 更新日期:2026-04-09 點閱次數: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