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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非法菸品逃漏稅,維護財政與民眾健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因網路社群平台購物管道盛行,部分廠商或民眾未依規定,擅自製造或購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菸品,嚴重影響國家稅收,並讓消費者承擔健康風險。

該局說明,依菸酒稅法第7條、第9條、第12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13條規定,產製及出廠應課徵菸酒稅產品,產製廠商除應依菸酒管理法有關規定,取得許可執照外,並應於產製前先向工廠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及於產製出廠之次月15日以前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並繳納應納稅捐,凡未經許可產製者,皆已構成違法行為。

該局舉例說明,近期查獲某業者未依菸酒管理法規定取得許可執照,自行產製私菸並陳列販售,經調查販賣私菸事實明確,其未依規定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已違反菸酒稅法規定,經核定補徵稅款並裁處罰鍰共30萬餘元。

該局呼籲,非法菸品除違反納稅義務,更因缺乏檢驗把關,可能含有超標之有害成分,對健康造成不可逆之損害,請消費者勿因一時貪圖便宜購買來源不明菸品。為有效防制稅收流失及守護公共利益,國稅局持續與相關單位合作,加強查核取締。另請民眾多加留意,合法菸品應標示完整包裝及健康警語,如發現疑似逃漏稅之非法菸品,或產製廠商對菸酒稅相關作業規定有疑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   李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90

發布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5-09-11 更新日期:2025-09-11 點閱次數: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