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即將於本(114)年7月31日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或撥入其指定帳戶,第1批退稅適用對象為採用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以及稅額試算在5月12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紙本回復之退稅案件。南區國稅局表示,截至目前初步統計,該局符合第1批退稅條件件數約52萬件、退稅金額約新臺幣(下同)73億7,537萬元。
該局說明,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寄發憑單退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者,即採直撥退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其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金額不滿5,000元的退稅,納稅義務人可就近向退稅憑單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餘均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到退稅款。第1批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間自本年7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該局進一步說明,屬該局轄區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該局網站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直撥退稅撥付狀態,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洽戶籍所在地所轄分局、稽徵所確認,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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