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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國產署公告標租6宗國有非公用土地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

  為積極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國產署再度推出6宗優質標的,分別位於宜蘭縣三星鄉、臺中市新社區、彰化縣社頭鄉、高雄市大樹區、嘉義縣布袋鎮及屏東縣里港鄉,面積合計約5公頃。該署各分署今(17)日辦理標租公告,111年11月15日開標,相關招標資訊揭露於該署網站便民服務業務網「招標資訊/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項下之「標租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資訊」,歡迎有意願者踴躍參加投標,齊心協力共創綠能優質環境。

  國產署表示,本次公告標的面積介於0.3公頃至1.2公頃間,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其中高雄市大樹區國有土地面積約1.2公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特定專用區及一般農業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日照充足且面積大,為一時之選。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於不影響保育及無公用前提下,該署積極配合辦理太陽光電政策,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提供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截至111年9月底,提供標租23案、委託經營29案及共同改良利用3案,共55案約661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572MW,其中367MW已併網發電。

  為期於114年達成中央政府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國產署將賡續篩選適宜國有土地辦理標租公告,逐步實現我國能源轉型、促進能源多元化及達成環境永續、經濟發展之政策願景。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立聲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布日期:2022-10-17 更新日期:2022-10-17 點閱次數: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