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民意信箱 English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該局說明,贈與日在11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
1.2,811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者,課徵281萬1,000元,加超過2,811萬元部分之15%
3.超過5,621萬元者,課徵702萬6,000元,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之20%
速算公式如附表。

如有任何疑義,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 郭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 轉1460

 

發布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5-02-05 更新日期:2025-02-05 點閱次數:943

附件圖檔瀏覽

預覽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