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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幫子女存股,別忘了贈與稅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隨著台股持續上漲交易熱絡,不少家長以存股方式為子女提早做資產規劃,依財政部公告,115年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新臺幣(下同)244萬元,若當年贈與金額超過244萬元或直接贈與股票給子女,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贈與人應於贈與日後30天內申報贈與稅,實務上父母協助子女投資上市(櫃)股票常見方式如下:

一、父母匯款給子女購買股票:屬現金贈與,應以父母匯入之資金為贈與金額。

二、父母出資替子女購買股票: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贈與論,應以父母之出資額為贈與金額。

三、父母將持有的股票贈與子女:屬股票贈與,應以贈與日贈與股票的收盤價,按贈與股數計算贈與金額申報贈與稅,並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始得辦理股票移轉。

該局以股票贈與舉例說明,甲父115年2月10日贈與所持有上市A公司股票1,000股予其子乙君,贈與當日A公司每股收盤價為350元,贈與金額為35萬元〔350元 X 1,000股〕,甲父115年度贈與股票雖未超過免稅額244萬元,為了取得免稅證明書以利移轉,仍應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該局提醒,父母為子女規劃長期存股計畫時,應留存資金往來證明,以備查核,並留意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以免漏報受罰。民眾如仍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鹽埕稽徵所

聯絡人:洪甄彌    股長    聯絡電話:(07)533-7257 分機6530

撰稿人:簡憶君               聯絡電話:(07)533-7257 分機6532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6-06-05 更新日期:2026-06-05 點閱次數: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