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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良好,有助地方政務推動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113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累計實收數為新臺幣(下同)4,389億元,為歷年最高,預算達成率113%,超過原估全年收入數496億元(含利息收入3億元),屬普通統籌稅款部分為466億元,執行情形良好。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所得稅及貨物稅各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40%及在縣(市)徵起之土地增值稅20%。上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結果,其中來自國稅部分之預算達成率,分別為所得稅121%、貨物稅97%及營業稅108%,至屬地方稅之縣(市)土地增值稅達成率則略低為82%。

財政部國庫署進一步表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係屬受分配地方政府稅課收入,應按實際收入數撥付。年度中,原則上依通知分配數按月平均撥付,如實際收入數超過通知分配數,則於預算整理期間結束(次年1月15日)後,辦理第13次普通統籌稅款撥付,按公式全數設算分配地方政府。考量114年度農曆春節較早,113年度第13次普通統籌稅款466億元,經該署趕辦,已於114年1月17日完成撥付,每一地方政府相當於增加1.5個月之分配金額,應有助於各地方政府年關資金調度,另該署同時呼籲地方政府優先用於償還債務,如非用於償還債務亦應審慎規劃妥善運用,避免不經濟支出。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羅瑞宏
聯絡電話:02-2322840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發布日期:2025-01-20 更新日期:2025-01-20 點閱次數: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