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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籲請海外網購商品完稅價格逾新臺幣5萬元,或屬應辦理商品檢驗等輸入規定或應課徵貨物稅之貨物,應以一般進口報單申報

  高雄關表示,昨(15)日媒體報導第一郵聯海運快遞專區「4百件包裹卡關海運快遞變超慢遞」一事,經查業者於13日申報進口海運快遞貨櫃2只,計1,156件,多為日常生活用品雜貨,因部分品項,如玩具、行李箱等可能涉及須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合格才能進口貨物,爰審核其申報情形及風險管控,對該2只貨櫃貨物予以人工注檢查驗,並即指派專人配合報關業者查驗,並無報導所稱無人會同查驗之情形。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依規定如進口屬應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合格才能進口之貨物,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而不能以簡易申報單申報,上述貨櫃內之貨品包括有洗衣機、電梯空調、蒸氣熨斗、玩具、瓦斯爐等,需逐筆拆封查驗確認屬應施檢驗貨物後,依規定請進口人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輸入許可並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另有部分貨物屬未開放自大陸進口之物品,因數量較多且多數貨物貨名申報籠統不明確,並有稅則號別歸列錯誤或價格低報等情形,致查驗較費時,該關已積極調派人力處理。
  高雄關強調,海關為邊境管理機關,對於進口貨物除須課徵關稅及相關稅費外,尚執行貨品主管機關的貨品管理政策,為顧及消費者安全,多數電子產品、玩具等都需經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才能進口,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項,也明定此類涉輸入規定或依貨物稅條例應課徵貨物稅之貨物,均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不得以簡易申報單申報,高雄關重申,海關將持續於邊境為國民健康安全把關,也呼籲民眾於境外電商平台選購商品時,應先查明所購買之貨物是否屬於應辦理商品檢驗才能進口之貨物,並瞭解海運快遞貨物申報及輸入規定,除確保所購買貨物安全無虞外,並能避免誤用簡易申報單,而發生貨物延遲通關情形。

業務承辦單位:業務二組
新聞稿聯絡人:郭坤南組長
電 話:07-8237500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3-09-16 更新日期:2023-09-16 點閱次數:4240